欢迎访问漯河中西医结合眼科医院官方网站!

  •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单位
  • 0395-2663898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私下交易医保药品买卖双方都违法

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2-21    作者: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记者 郑铁峰   

  你是否偶尔会收到或者看到高价回收药品的卡片?这些医保药品是否可以回收?回收后又去向哪里?答案当然是不能回收,也不能销售。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样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

  2018年底,李某在摆摊回收古钱币时,认识了一个名叫“胖子”的人。通过聊天,他得知倒卖医保药品可以获利,低价回收、高价销售,想想都很有甜头。一开始,李某询问一些老人有没有多出来的治疗“三高”方面的药,后来又印制标有“回收药品”的卡片发放至各小区信箱。李某一般以零售价一半的价格收购,然后加价销售给“胖子”,差价基本在药品价格的10%-15%。

  自2018年底至2020年6月,李某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收购了多人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并将其销售,销售药品货值共计8万元左右。2020年6月,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因情节轻微撤案,并将案件移送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处理。2021年底,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58万元的决定。

  此外,医保药品套现的行为也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都是违法行为,且买卖双方均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德清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医保卡是百姓的“救命卡”,不能将医保卡当作购物卡,欺诈套现。况且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医保用药套现同时也危害到社会医疗保险金的安全。药贩子收购后的药品可能因储存、运输等不符合要求,导致药品变质、失效,一旦流通出去,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不可预估。广大消费者一方面要合法使用自己的医保卡,抵制药品非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如发现有来源不明的药品,*时间向12315举报。

(责任编辑:王惠绵)

本文转载自中国经济网,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如有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